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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观测场
 
关键字:观测场环境要求 观测场要求 场内仪器布置 观测场示意图

§ 2.1观测场环境要求

观测场四周必须空旷平坦,避免设在陡坡、洼地或邻近有丛林、铁路、公路、工矿、烟筒、高大建筑物的地方。在城市或工矿区,观测场应选在城市或工矿区最多方向的上风方。观测场边缘与四周孤立障碍物的距离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度的3倍以上,距离成排的障碍物,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度的10倍以上;距离较大水体(水库、湖泊、河海)的最高水位线,水平距离至少在100米以上。

观测场四周十米范围内不能种植1.2米以上高度的高杆作物,同时禁止在观测场围栏上晾晒衣、被等杂物,以保证气流畅通。

§ 2.2 观测场要求

观测场大小应为25×25平方米;如确因条件限制,可为16(东西向)×20(南北向)平方米。场地应平整,保持有均匀草层,草高不能超过20厘米。场内不准种植作物。

为保护观测场地的自然状态,场内要铺设0.3~0.5米宽的小路(不用沥青铺面),只准在小路上行走。为保护观测场仪器设备,观测场四周应设高度约1.2米的稀疏围栏,须能保持气流畅通。

要保持场内整洁,经常清除观测场上的树叶、纸屑等杂物;剪下的草,要及时运出观测场。有积雪时,除小路上的积雪可以清除外,应保护场地积雪的自然状态。

§ 2.3 场内仪器布置

场内仪器布设应遵循南低北高、东西成行,南北间距和距围栏不小于3米,东西间距不
小于4米的原则,不得使用超检仪器。

观测场围栏、百叶箱、支架必须保持洁白,一般2年必须重新油漆一次。

每月必须认真检查一次各类仪器安置的高度、深度、方位、纬度、角度、口径、水平等,并应认真记载,凡对记录质量有影响时,必须在气簿一1备注栏注明并抄入气表一1,同时必须立即纠正或撤换。

观测场门最好开在北面。仪器安置在紧靠东西向小路的南侧,值班员应从北面接近仪器。

仪器

要求

允许误差范围

基准部位

百叶箱通风干湿表

高度1.5

±5厘米

感应部分中心

干湿球温度表

高度1.5

±5厘米

感应部分中心

最高温度表

高度1.53

±5厘米

感应部分中心

最低温度表

高度1.52

±5厘米

感应部分中心

温度计

高度1.5

±5厘米

感应部分中部

雨量器

高度70厘米

±3厘米

口缘

虹吸雨量计

仪器自身高度

 

 

遥测雨量计

仪器自身高度

 

 

小型蒸发器

高度70厘米

±3厘米

口缘

E601型蒸发器

高度30厘米

±1厘米

口缘

地面和地面最高、最低温度表

感应部分和表身埋入土中一半

 

曲管地温表

5101520厘米

倾斜角45°

±1厘米

±

感应部分中心

表身与地面

直管地温表

4080厘米

160厘米

320厘米

±3厘米

±5厘米

±10厘米

感应部分中心

冻土器

深度50350厘米

±3厘米

内管零线

日照计

高度以便于操作

纬度以本站纬度

方位正北

 

±0.5°

±

 

 

底座南北线

风速器

离观测场地面高1012

风杯中心

风向器

方位正南

±

方位指南杆

积冰架

上导线高度220厘米

±5厘米

导线水平面

水银气压表(定槽)

高度以便于操作为准

 

水银槽盒中心

水银气压表(动槽)

高度以便于操作为准

 

象牙针

气压计

高度以便于操作为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