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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关键字:任务 观测项目 观测程序 时制和日界 钟表对时 观测工作的基本要求
    气象观测是气象工作的基础。它对一定范围内的气象况状及其变化,进行系统的、连续的观察和测定。为天气预报、气象情报、气候分析和科学研究提出供了重要的依据。
   地面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每个气象台站的基本任务之一, 必须严肃、认真、负责、地做好地面气象观测工作。
   《地面气象观测规范》是气象台站从事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业务规则和技术规定,观测工作必须严格遵守,以保证获取具有代表性、准确性、比较性的气象记录。
   《地面气象观测规范》的编制、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央气象局。

§ 1.1 任务

气象台站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任务是观测、发报和编制报表。
一、 国家基本站要按中央气象局的规定,每天进行2,8,14,20时四次定时观测,昼夜守班;国家一般站由省、市、自治区气象局确定,每天进行2,8,14,20时四次或8,14,20时三次定时观测,昼夜守班或白天守班。
二、 按省或地区或县气象局、站规定的内容和方法,进行自定项目的观测,和当地开展气象服务需要的临时观测。
三、 经中央气象局指定的台站,按规定的时次、种类和有关电码,观测、编发基本定时绘图天气观测报告(简称“绘图报”)、补充定时绘图天气观测报告(简称“补绘报”)和其它种类的气象报告。
四、 经省、市、自治区气象局指定的台站,按规定的时次、种类和有关电码,观测、编发航空天气报告(简称“航空报”)、危险天气通报(简称“危险报”)和其它种类的气象报告。
五、 各台站应进行观测记录和自记记录的统计整理,按时完成各项报表的编制。
六、 出现灾害性天气,台站应及时进行调查记载。

§ 1.2 观测项目

一、 按全国统一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开展的观测项目。
(一) 各台站均须观测 的项目:云、能见度、天气现象、气压、空气温度和湿度、风、降水、雪深、日照、蒸发(小型)、地温(地面);
(二) 由省、市、自治区气象局指定的台站观测的项目:雪压、蒸发(E-601型)、地温(浅层和较浅层)、冻土、电线结冰。
二、按省或地区或县气象局、站自行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开展的观测项目:系统云、指示云、地方性云和天气现象等。

§ 1.3 观测程序

  每次定时观测和补绘报观测,一般应在正点前30分钟左右巡视观测场及所用仪器,尤其注意湿球温度表球部的湿润状态和冬季湿球溶冰等准备工作;45-60分钟观测云、能见度、天气现象、空气温度和湿度、降水、风、气压等;地温、雪深、雪压、冻土、蒸发可安排在40分至正点后10分钟之间观测。
  具体观测程序,由台站视仪器多少和布置善等自行确定,但是气压的观测时间应适当接近正点。一个台站的观测程序必须统一,尽量少作变动。

各定时观测项目如下表

   

281420

8

14

20

观测项目

云、能见度、天气现象、空气温度和湿度、风、气压、0-40厘米地温

降水、冻土、雪深、雪压

80-320厘米地温

降水、蒸发、最高、最低气温和地面最高、最低温度并调整以上温度表

   电线积冰观测时间不固定,以能测得一次过程的最大值为原则。
 
 日落后换日照纸;其它自记纸换取时间由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气象局确定。
 
  编发绘图报的台站,2时增加降水和最高气温观测,并调整最高温度表;14时增加降水和最低气温观测,并调整最低温度表;每年四月一日----十月十五日期间,每日5时增加降水观测;地面最低温度可能出现在+5之间时,8时增加地面最低温度观测。


§ 1.4  时制和日界

一、 日照用真太阳时,其余项目均采用北京时。
二、日照以日落为日界,其余项目均以北京时20时为日界。

§ 1.5 钟表对时
台站观测用的钟表要每天对时,及时拔正,保证走时准确

§ 1.6  观测工作的基本要求
一、 气象观测员要树立对革命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,坚持实事求是,严守工作岗位,密切监视天气演变;严格执行规范规定和岗位责任制;严肃对待每项观测、每个数据、每份电报、每份报表。
二、要十分注意保护观测场地和周围环境,使之符合规范要求。
三、采用的观测仪器要符合规范技术标准,检定合格,性能良好,安装正确。在使用中要进行检查、清洁和维护,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或更换。
四、要认真填写各种观测簿、表,字迹工整清楚,订正、统计正确,调查、记事可靠,簿表整洁。经过预审,力争报表出门合格,报送及时。
五、要建立健全测报工作技术档案。